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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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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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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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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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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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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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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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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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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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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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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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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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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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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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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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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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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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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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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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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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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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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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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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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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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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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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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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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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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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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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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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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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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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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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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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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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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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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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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缴方式的通知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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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部门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202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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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 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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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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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问题的解释 201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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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问题的解释 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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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主体有关问题的解释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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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期限有关问题的解释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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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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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送达问题的解释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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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查询事项界限的解释 2016-10-3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指导落实外国人来绥工作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有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统筹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职工工作时问、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推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全市人社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承担市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协调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代市政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社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本部门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共同落实;离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联系电话:0455-838877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检查;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范和优化本部门对外办理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流程再造等优化服务工作;拟订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综合调研料。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协调专家咨询;负责新闻宣传、新媒体建设、舆情处置等工作;组织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承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协调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市人社系统深化改革的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系统统计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人社业务总体分析;承担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综合、财务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承担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审核工作。
(四)就业创业科。拟订全市就业创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政策并对全市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做好国(境)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来绥工作管理及政策落实。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进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劳动者公平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就业创业统计监测、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五)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负责市政府直属、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市政府直属、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办我市人社领域的交流合作;组织我市人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与培训项目;负责市政府直属、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指导开展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负责技工院校设立审批推荐和综合管理事宜;负责实施职业技能国家标准;拟订职业技能竞赛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能力统计调查分析制度。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承担人才综合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及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落实留学人员来绥工作、定居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和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综合管理工作。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备案事宜;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
(九)农民工工作科。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十)劳动关系科。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拟订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负责人薪酬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特殊工时制审批工作;拟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制度;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企业做好改革中的职工安置工作。
(十一)工资科。负责落实国家、省制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及市管事业单位干部的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及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信息统计分析及工资数据库管理工作。
(十二)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负责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按权限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负责市本级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级(含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和计算;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补贴的审批;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的计算提取、管理使用;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死亡人员抚恤金及困难补助的审批;负责事业单位的高级专家延聘延迟退休的审批;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检查指导县(市、区)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与离退休工作。
(十三)养老保险科。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拟定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审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拟定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参保人员待遇政策。
(十四)工伤保险科。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标准及相关政策;实施工伤预防、工伤康复;承担中省直驻绥和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各类协议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及承担再次鉴定工作;组织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市属企业年金和全市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管理合同备案。
(十七)信访调解仲裁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及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实施调解仲裁员资格制度;承担中省直驻绥和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军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督办、复查、复核等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集体信访事项或突发事件;对信访信息进行汇总并提出建议。
(十八)表彰奖励科。拟定全市表彰奖励制度,审核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荣誉津贴的审核工作;代表市政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负责市政府直属、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培训工作;负责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班子成员协审备案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工会工作,负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朱梦研同志:主持全局工作。
二级调研员张建国同志:分管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创业科、农民工工作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协管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军同志:分管社会保险工作。分管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劳动关系科。协管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左春友同志:分管人才工作。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表彰奖励科、工资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鹏昊同志:分管常务、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综合调研科、信访调解仲裁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划财务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人力资源档案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协管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四级调研员赵连波同志:分管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分管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协管规划财务科。
四级调研员高峰同志:分管党的建设工作、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协管信访调解仲裁科。
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李永刚同志:主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作。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李清平同志:主持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
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宋春茂同志:主持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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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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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 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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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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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200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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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 2006-07-17
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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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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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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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21-09-29
专项规划
已归档 归档时间:2022-11-24-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的通知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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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规划(2023-2026年)的通知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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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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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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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规划的通知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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