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uihua.gov.cn。
2.绥化市人民政府公报。获取方式:可通过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中《绥化市人民政府公报》栏目、“绥化政务”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内容。
3.“绥化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h-zw。
4.在绥化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联系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99号,联系电话:0455-7872888。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绥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填写、提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表邮寄至市政府办公室(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邮编:1520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市政府办公室(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邮政编码:152000;联系电话:0455-8388066;传真号码:0455-8388048;电子邮箱:shzwgk@163.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和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