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期,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了典型案例,明确指出部分地区在建筑垃圾管理、生活垃圾治理领域存在突出问题。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全力做好迎检备检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生活垃圾规范化治理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绥政办发〔2026〕1号),本通知旨在压实各方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补齐治理短板,提高各地重视程度,实现长效常治。
二、建筑垃圾主要内容解读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违规堆存点位,要求各县(市、区)加大力度对重点区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二是规范处置设施运营管理,对照技术标准,对现有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三是加强备案核准工作,提高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审批标准。四是建立数据核对机制,核验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量、处置量,严厉打击非法转运等行为。五是深化联合执法惩戒,依托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专班,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形成强大震慑。六是系统梳理工作台账,确保资料完整、数据真实、逻辑严密。
三、建筑垃圾工作要求
《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专班牵头部门协调下,主动履职,密切协作,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为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问题整改走深走实,举一反三提升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能力,做好污染控制,消除风险隐患
按照黑建城管〔2023〕2号《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紧盯垃圾进场、雨污分流、消杀除臭、渗滤液处理、环境监测各环节作业、制度完善,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填埋场改到底、改到位。以实现生活垃圾有序进场,防止其他禁止性废物进场,降低填埋场压力负荷为目标,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规定,接收可进场废物,确保各类废弃物进场符合要求,计量完整准确,台账记录清晰。以及时处理新产生的渗滤液,消除积存渗滤液溢出风险为目标。以及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正确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要求为目标,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以及有关标准要求,开展例行监测,相关指标异常时,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相应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