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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一季度政府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并建立动态企业库的补充说明

 

日期:2026年01月22日  来源:市商务局

为有序组织实施2026年一季度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统筹做好全年促消费稳增长工作,2026年1月15日,绥化市商务局通过绥化市政府官网发布《绥化市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一季度政府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并建立动态企业库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参与企业。现对消费券参与商户条件发布补充说明,诚邀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携手营造便捷、高效、持续的消费环境。

商场百货类参与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绥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商场。

2.商场可支持统一结算;如商场不支持统一结算,商场需组织自愿参加活动的商户统一进行报名,由商场收集整理后统一报送至属地商务主管部门(邮箱见附件3),商场内参与商户须各自具备支持消费者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如银联、美团等)付款码进行付款的结算设备。

3.实际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

4.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商品与服务品质优良,深受本地居民认可,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5.承诺诚信经营,近三年未被列入生产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时不在行政处罚期限内,并能结合消费券活动配套开展优惠让利,保证商品质量、活动内容真实,无虚假宣传或变相加价行为。

另,商场内金银珠宝类、餐饮类、服务类及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类商户不在本次商场百货类消费券征集企业范围内。如发现商户违规参与,一经核实,兑付资金由商场承担。

商场需提交材料如下:

1.《商场百货类企业参与绥化市2026年度政府消费券活动承诺书》(附件1)盖章扫描PDF版;

2.《参与商户信息统计表》(附件2)Excel版;

3.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

4.营业执照。

自愿参加消费券活动的商场,请于2026年1月25日16: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属地商务主管部门(邮箱见附件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经审核通过的企业将纳入“2026年度绥化市政府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库”。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北林区:王洋,0455-6882001

肇东市:乔磊,0455-7908625

安达市:张磊,18245777929

海伦市:吕佳斌,18645559559

兰西县:黄新月,18614597161

庆安县:孙晶茹,15765267688

望奎县:陈高原,16616076167

绥棱县:马静,0455-4622126

青冈县:白阳,18697063344

明水县:李男,15765746638

附件1.商场百货类企业参与绥化市2026年度政府消费券活动承诺书

   2.参与商户信息统计表

   3.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邮箱

绥化市商务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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