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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绥化市青冈县王子洋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5年01月15日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证的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绥化市青冈县王子洋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结果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专家审查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15日起至2025年1月22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审查结果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3),并寄送绥化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结果自2025年1月24日公开并生效。

通讯地址:绥化市北林区房产大厦913

联系单位:绥化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邮政编码:152000

联系电话:0455-8313991

附件:1.《绥化市青冈县王子洋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2.绥化市青冈县王子洋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3.审查结果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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