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分三类: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根据《条例》及本单位职能,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2.主动公开方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形式公开,网址:http://www.suihua.gov.cn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根据《条例》规定,可以公开且属于我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职能范围内的相关信息。
2.公开时间。按照《条例》规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信息公开指南、机关职能(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政策法规、行政权力、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工作和其他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我机关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绥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填写、提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邮寄至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36号建设大厦906室,邮政编码:1520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36号建设大厦906室)当面填写、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和注意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36号建设大厦906室,邮政编码:152000,联系电话:0455-8317064;传真号码:0455-8317064;电子邮箱:sh8317017@163.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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