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4691857/2026-014265
  •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绥政办规〔2022〕15号等2个文件的通知
  • 绥政发〔2026〕10号
  • 2026-05-20
  • 2026-05-21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绥政办规〔2022〕15号等2个文件的通知

日期:2026-05-2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试行办法的通知》(绥政办规〔2022〕15号)、《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飞地经济”利益共享实施办法的通知》(绥政办规〔2022〕17号)废止。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

相关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