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政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绥政办发〔2023〕19号)予以废止。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