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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 绥政发〔2023〕11号
  •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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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日期:2023-03-27 来源:绥化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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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绥化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绥化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绥化新征程,实现绥化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依据《“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黑龙江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面临形势

一、成效与进展

“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十三五”应急管理领域相关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组建到位、全面履职,161个乡镇(街道)组建了基层站。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出台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等系列制度性文件,形成了覆盖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发挥党委政府核心指挥部作用,形成横纵贯通、全域覆盖的应急指挥体系。理顺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管理体制,建立防灾减灾救灾跨部门协同、军地联动、交通运输保障等机制。2016年10月,原市安监局被授予“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面对重大危机挑战应对有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竭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大汛,汛期雨量刷新196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历史极值,及时处置松花江、通肯河、努敏河等江河洪涝灾害,积极应对“巴威”“美莎克”“海神”三台连击和雨雪冰冻灾害,有效化解明水县繁华水库超校核水位、庆安县泄洪闸支臂断裂等险情,高效组织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泄漏应急救援,成功处置了肇东市“2·13”酒精车侧翻事故、安达市“12·19”海纳贝尔化工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全市受灾人口、倒塌房屋数量实现了“双下降”。

(三)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始终坚守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四大”行动,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积极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效能进一步凸显。截至2022年底,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及重点工贸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定级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553家,覆盖率100%。“十三五”时期,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81起,死亡258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实现了“三下降”,重大及以上事故保持了“一杜绝”。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从2016年的5.62%降至2020年的3.44%;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率从2016年的23.55%降至2020年的16.67%。

(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论述,完善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出台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统筹推动以防灾减灾工程为核心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成5个救灾物资储备库,创建10个全国、20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市共下拨救灾物资约2万件(套),救助受灾群众约23万人次。

(五)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时期,绥化市本级制定总体应急预案1个、部门应急预案30个、专项应急预案23个,各县(市、区)总体应急预案10个、部门应急预案157个、专项应急预案217个,基本实现全覆盖。为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连续开展“龙威”系列森林扑灭火、抗洪抢险、防汛防山洪等应急演练,组织政企联动应急演练共计356次。绥化市有消防救援支队1个、大队10个、消防救援站12个、执勤人员463人;有矿山和危化救援队4支64人;有林草局扑灭火队约300人。社会救援力量有安康应急救援队780人,初心应急救援队800人,北林区平安应急救援队2300人。全面形成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体系,组建438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45437人,装备器材1.3万余套,应急大型特种设备车辆42辆,各类应急救援物资4059件(套)。

二、问题与挑战

(一)基层基础尚需夯实。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部门职能分工还存在模糊地带,特别是基层“防”和“救”衔接不够紧密。部门配合、条块结合、区域联合、消地结合、军地融合还不够顺畅,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基层人员力量不足、专业人才较为匮乏。部分地区、行业领域危险源较多,风险隐患早期感知、早期识别、早期预警、早期发布能力还有所欠缺,应急能力建设仍与城市发展不相匹配,基层应急资源储备不足,消防站责任区范围过大,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事故风险依然较高。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中小企业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区还不能很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重视招商引资,对安全生产把关不严。

(二)风险防控仍需加强。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新问题新风险不断增加,安全风险日益集中,城市建设、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危旧房屋、电梯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安全管理难度增大。新能源、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新业态、新模式的涌现,引发新问题,形成新隐患,一些“想不到、管得少”的领域风险逐渐凸显。近年来,受全球以及区域气候变化的影响,我市较大降雪、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多发,呼兰河流量观测站年最大流量逐年增大,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灾情逐年上升,干旱灾害每年不同程度发生,林区林下可燃物载量逐年增多,火险系数依然处于警戒状态。

(三)救援能力还需提升。应急救援力量还需进行整合,救援能力有待提升,缺乏极限救援能力。专业性救援力量尚不完善,管理、训练等工作有待规范。应急物资储备与应急救援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系统应用水平仍然较低。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自救互救能力不足,对有效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理急难险重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发展与机遇

(一)发展方向更加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对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出明确要求,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为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确定了发展目标和行动纲领。

(二)发展动力更加强劲。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支持东北振兴的系列政策措施,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强大动力,政策红利叠加,给我市应急管理事业带来乘势而上的契机。

(三)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重视程度普遍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和防灾避险意识不断提升。国家和省陆续修订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相继实施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法规制度保障。2018年改革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和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显著成效,为应急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化解安全风险、筑牢发展基础为主题,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全力防范和化解各类灾害事故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绥化厚植“五个优势”、赋能“三篇文章”、加快“三个提升”、优化“四个环境”目标任务完成,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发展力量。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二)坚持两个至上,推进依法治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各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理顺“统与分”“防与救”的职责分工,推动体制机制改革走向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应急管理工作突出问题,提升应急管理治理水平。

(三)坚持预防为主,深化理念革新。树立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提高风险研判前瞻性、精准性、针对性。持续加强监测预警、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四)坚持科学应急,落实超前准备。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分析识别应急需求,合理布局应急资源,做好预案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不断提升应急救援和综合保障能力,做到预警发布要及时、抢险救援要迅速、恢复重建要妥善、监管执法要精准。

(五)坚持社会共治,强化科技支撑。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军民融合、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应急管理全民参与新格局。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强化群防群治,筑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自然灾害和事故风险防范化解、应急处置、综合保障等核心能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到2035年,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基本建成,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

专栏1  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预期值

属性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

约束性

2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有效遏制

约束性

3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约束性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约束性

5

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

下降10%

约束性

6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

预期性

7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0

预期性

8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生产总值比例

1%

预期性

“七大体系”基本健全。一是构建统分结合的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指挥体制和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责任清晰明确,应急响应高效联动,指挥决策效能得到提高,调查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建立系统高效的预案管理体系。各项预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案管理数字化实现突破,应急预案层次更加分明、覆盖更加全面、衔接更加紧密,实施常态化预案演练,演练内容更加系统全面、演练形式更加科学实效。三是健全精准监管的安全生产体系。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常态化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重点领域全面铺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精准执法,执法效能有效提升,安全风险实现源头管控,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稳步下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四是构筑科学严密的灾害防治体系。灾害事故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监测能力稳步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感知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高标准完成,防灾减灾基础建设有序推动,城乡抗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迅速高效。五是建设应对有力的救援保障体系。应急物资集中统筹管理,多元化储备有效落实,全市储备网络基本形成。应急救援队伍实现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转变。应急救援力量更加健全完善,应急救援能力及运输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六是打造科技引领的人才支撑体系。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效果显著,人才交流培养、考核奖惩等机制健全完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初具规模,专家智库作用成效明显。七是构建群防群治的基层治理体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初见成效,应急管理四级网格体系基本形成,基层应急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用明显,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社区工作持续推进,社会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四大工程”取得实效。一是应急救援保障提升工程。在10个县(市、区)开展应急指挥中心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现灵敏高效的应急指挥及充足可靠的应急保障能力。二是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全面应用配备,推动城市防洪防涝能力不断增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效果明显。三是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安全监管基础装备设施更加完备,化工园区、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防范智慧化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培训能力不断提高,对危化企业培训力度持续加大,危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提升。四是智慧监测预警提升工程。以感知数据为基础,汇聚自然灾害监测数据及重点企业的关键部位(环节)监测数据,形成早期感知、早期识别、早期预警,构建救援现场应急战术互联网,为灾害现场的指挥通信提供支撑。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构建统分结合的应急组织体系

(一)健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落实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能及指挥体制,建立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应急指挥决策和抢险救援全过程管理,制定工作运行规则,打造权威高效应急决策中枢。优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级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部建设,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人员,完善运行规则,形成上下衔接、左右畅通的应急组织架构。

(二)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细化工作标准,形成目标明确、规范有序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研究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政领导干部职能。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工作要求,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培训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和培训。建立新任领导干部由所在党委(党组)统一进行任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制度,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培训演练、突发事件救援、应急资源保障等方面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责任制考核范围。

(三)理顺应急管理责任链条。高位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职责细化实化,进一步厘清应急管理部门与涉灾部门“统与分”“防与救”职责分工,明晰各行业管理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职责边界,有效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各行业管理部门专业优势,解决各类应急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严格“三个必须”要求,推动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监督管理职责清单,健全责任链条,加强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应急管理,消除安全监管盲区。畅通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沟通渠道,提高监管效能。完善规划、审批(备案)、建设、运营等多个监管环节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出现新进企业(新建项目)安全监管空窗期。全面落实应急管理责任考评和奖惩制度,综合运用巡查督查手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推动形成系统完善的安全防范责任考核体系。

(四)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现场指挥等分级响应的应急工作机制。优化突发事件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报送要求,建立信息共享渠道,确保各相关应急职能单位第一时间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健全事故灾害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展重点领域风险联合专项检查,共享风险数据,联合制定风险防控方案。建立应急管理部门救援队伍指挥联动机制,实施市区一体化区域联动及部门间协同联动,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处置、河流污染、抗洪救灾、水上救援等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区域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人才资源共享。建立市内驻军单位、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沟通和对接机制,明确参与救灾行动的程序和方式、不同规模及数量兵力使用办法、兵力动用提报流程,推动信息共享和资源共用,优化行动协同。强化军地联动指挥,开展常态化联演联训,坚持互补建设、一体推进,统筹运用好应急力量。

(五)完善调查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灾害、事故统计直报工作机制,确保应报尽报、应统尽统,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落实《黑龙江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健全完善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机制。坚持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重点延伸到制度管理、标准技术等方面。加大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力度,严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定期开展典型案例复盘辨析,加强对涉险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建立健全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制度,推动各地、各有关单位常态化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

二、建立系统高效的预案管理体系

(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构建层次更加分明、覆盖更加全面、衔接更加紧密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定位,理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之间的关系。应用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构建应急预案数据库,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模块化调用、智能化辅助。做好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后的解读、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组织编制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工作手册,明晰职责、流程、技术路径。强化事故应急处置总结评估过程中对应急预案工作实施情况的倒查。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防救合一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基础,明确政府在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及灾害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方面的职责。

(二)加强预案管理制度化建设。根据当前应急预案管理的新要求和新趋势,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评估、备案、演练、培训等全过程制度,明确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应急预案评审的相关要求。将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和应急指南向社会公众公布。推进企业应急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图表化,推广使用应急处置卡,强化落实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安全培训“三到位”,提升预案实用性、可操作性。

(三)强化应急预案演练过程管理。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演练职责,发挥政府部门演练引导作用。建立应急预案演练、评估管理制度,制订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集约高效的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双盲”演练,加强预案宣传培训,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地区、单位、企业落实常态化预案演练安排,重点采用实操演练等方式加强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做到岗位、人员、过程全覆盖。

三、健全精准监管的安全生产体系

(一)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研判、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投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不断创新主要负责人培训方式,探索与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以案代训”“现身说法”等培训,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全面推进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设置安全总监。督促企业合理提取、用好用足安全生产费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推动落实工伤预防行动计划。健全信用奖惩机制,依托全省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及时向各有关单位推送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对信用等级不同的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采取事故发生前依法追究刑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等方式,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强化安全风险源头治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化工产业发展政策,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强重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标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贯彻国家关于非煤矿山的“禁限控”要求。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时淘汰落后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安全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科学规划各类功能区空间布局,严控高风险区新建项目。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实施并联审批。科学评估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安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三)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常态化,定期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评估,适时发布评估报告。推动开展城市风险评估,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将安全风险评估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推动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安全发展格局,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全力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安全风险“一张图”,全面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风险辨识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推行企业风险主动报告制度,建立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风险管控运行机制。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预警。建立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综合采取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科技推广、技术治理等手段,切实降低重大安全风险。

(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标准规范,促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度融合,推进企业一体化规范建设和有效运行,培育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利用信息化平台辅助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主抓、企业主办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机制,强化标准宣传和安全标准适用意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推广应用,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到2025年底,实现高危企业及规上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运行。

(五)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四大”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闭环管理,推动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第三方机构(专家)专业指导、企业职工广泛参与、社会公众举报监督等多方联动共治。建立危险化学品废弃报告制度。健全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应用风险隐患数据库,推动企业生产信息与政府互联互通,强化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综合分析,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挂图作战,持续更新制度措施和重大问题隐患“两个清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实践经验。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经营行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持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文化和旅游、城市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推行“机械化换人、智能化减人”,提高落实自动化、智能化、科技化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非煤矿山。开展尾矿库安全风险评估、监测监控和应急准备等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中型以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定期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进行专家会诊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推行“机器换人”。  

2.危险化学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等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按照淘汰落后化工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一律淘汰禁止类工艺设备,限期淘汰限制类工艺设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行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强化硝酸铵等高危化学品和精细化工等高危工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推广“人员定位系统”。组织实施“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程,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落实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机制,强化重大危险源总体管理、技术管理和操作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安全管理。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和治理。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行为,大力整治违法违规“小化工”,实现动态清零。推动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强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加强流向管理信息应用,严格零售店(点)安全条件,积极推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常年零售单位连锁经营模式。

3.消防。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针对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等高风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生产加工作坊等火灾易发场所,博物馆、文化遗产保护场所,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化学储能设施和冷链仓库、冰雪运动娱乐等新产业新业态,船舶、船闸等水上设施,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严格做到“五个一律”,逐步解决未经消防审验或审验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历史遗留问题。到2025年底前,新建消防站5个、新建政府专职消防站5个、新增地上式市政消火栓250个、建设室内体能训练馆、消防水鹤完好率≥90%。立足于信息科技,按照“统分结合”原则,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智慧消防”总体架构,强化顶层设计和过程管控,统一关键数据和接口标准,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分地区、分层次有序推进全市“智慧消防”建设。制定出台“智慧消防”建设指导意见,分级分地区明确“智慧消防”建设阶段目标,指导各地依托现有的智慧城市、公安警务信息等平台,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4.道路运输。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风险,针对急弯陡坡、临水、长下坡、危桥、穿村过镇路口、农村马路市场等路段及部位,非法违规营运客车、校车,“大吨小标”、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货车等运输车辆,变型拖拉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提升动态监测预警、安全风险分析研判能力。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推动出台市级校车管理意见。

5.交通运输。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加快铁路公路交叉口“平改立”工作,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控和路外伤害安全整治。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加强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打击非法载客行为。加强渔船防碰撞和渔业船员、渔业生产安全整治。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

6.建筑施工。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广装配式、机械化、定型化作业,激励在建筑行业内试点、应用,用先进技术手段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可控。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违规压缩工期等行为。严格执行危大工程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过程安全监管。

7.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鼓励电梯装设基于物联网的远程监测系统,维保单位依据实时线上检查和检测维护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线下现场维护保养,提高维护保养质量。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加强全市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8.文化和旅游。加强公共文化场馆监控系统数字化平台建设,落实景区和景点最大承载量核定,加强对大型文体活动、公共文化场馆和景点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流管控与风险评估。强化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促旅游经营单位加强旅行团安全监管。加强冬季冰雪景区设备设施安全管控,深入排查并整治风险隐患,确保运营安全。强化恶劣天气后室外景点营业前的安全评估工作。

9.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开展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城市易涝点、道路塌陷和桥梁断裂倒塌整治工作。摸底调查城市主要地下管线,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提升城镇燃气管线安全水平。开展城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公布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10.工业园区。强化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科学规划布局,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园区安全水平。严格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推进绥化市经开区生物化工产业园区、青冈县经开区化工产业园区、安达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的建设,实现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

11.其他领域。持续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专项治理。持续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

(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评价体系,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完善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机制。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将应急管理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一般和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分类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性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实施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责等内容。深化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应急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八)实施科学精准执法。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对象及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对实施惩戒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提高震慑力。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事故倒查追责为保障的“五位一体”安全监管执法模式。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实现执法计划、执法检查、统计分析的实时管理,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行为。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第三方协助检查机制,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九)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市县两级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明确监管执法权责,实施分类分级执法,编制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强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机构建设,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强化执法工作条件保障。健全执法对象名录库、执法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差异化执法。推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坚持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追究执法失职渎职责任。

四、构筑科学严密的灾害防治体系

(一)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快各类灾害事故风险监测站点及网络布局,完善气象灾害地面监测站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对重点区域的建设。加大智慧农业气象监测水平,推进农田气象监测站、农田小气候观测站布局建设。应用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集成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草原等风险监测信息,实现各类灾害风险因素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动态监测、智能化分析和预警。探索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提高天气预警准确率和服务精细化水平。

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健全完善跨部门、跨地域的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发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执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标准,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推动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整合,加强与新媒体平台等有机融合,完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公众媒体的信息传播渠道。提高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重点加强农村应急广播使用人员培训和信息发布演练,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90%。探索实现包括短信、微信、网络、移动终端APP、声讯电话、新闻媒体等多种传播方式在内的“一键式”发布。

(二)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成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我市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普查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做好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等工作。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完成评估区划,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推进普查成果在各领域发展规划的融合应用,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三)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研判评估。完善自然灾害风险联合会商机制,定期开展会商研判,动态掌握灾害趋势。加强巨灾演化机理研究,加强森林草原火灾蔓延趋势分析、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及洪水蔓延、滑坡危险性、台风路径预测分析,科学研判自然灾害的强度、灾害等级、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可能导致的次生、衍生灾害。

(四)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设施建设。针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防治工程标准,推进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防震减灾、地质灾害治理、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灾害防治工程设施项目建设,提高自然灾害防治工程防御能力。稳步推进老旧房屋和基础设施抗震加固工程,确保设施达到现行抗震设防要求。有序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及时消除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持续开展河道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水利设施防洪减灾水平。建立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系统,加强海绵城市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升市内涵洞、地下空间、下沉式建筑、下穿式立交、低洼地段以及行洪河道和排水防涝主出口等薄弱环节蓄排能力,提高城市洪涝灾害防治水平。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抗旱防雹、雨量调节中的积极作用。建设分散管理、统一调配、容量充足、快速机动的应急电源保障系统。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程建设,有效提升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到2025年底前,森林草原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实现24小时内火灾扑灭率达95%以上。

(五)强化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建筑物密度及居民疏散要求等,优化避灾救灾防灾的城市疏散空间单元结构布局,做好避难场所的规划布局。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建设分布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管理规范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满足居民紧急避难需求。农村社区参照《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设置应急避难场所。

(六)完善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机制。健全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及救灾捐赠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制定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置标准,提高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快速下拨和救助物资紧急调拨机制。建立健全救助公告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提高救助和捐赠款物使用透明度。建立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明确自然灾害调查评估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和评估内容等。建立完善市委、市政府统筹指导,受灾县(市、区)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加快毁损工程修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科学规划生产力布局,提高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成效。到2025年底前,实现10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五、建设应对有力的救援保障体系

(一)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应急救灾、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构建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产能储备多措并举的多元化储备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与市场有效合作、协调机制。根据本行政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Ⅱ级响应启动条件所需转移安置人口数量落实储备物资,将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和应急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数据库,实现全市应急物资“一张图”,统一调度,统筹管理,合理确定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并动态调整,提高应急物资保障效能。完善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优化储备布局,按照市级救灾物资分储机制,加强我市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市县全覆盖。推动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点(库)。

(二)强化应急救援力量。整合提升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救援力量,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层次性、专业性和多能性,推动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防护救援装备,完善基础设施,提供训练保障,推进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护一体化,全面提升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实现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转变。强化军地应急联动机制,提高联合抢险救灾能力。科学规划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模和布局,研究出台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明确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依托具备一定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专业力量,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满足全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抢险救援需求,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全覆盖。推动重点化工园区所在地建设专业公共应急救援队。加强各类救援力量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各县(市、区)参照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模式,整合组建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三)统筹社会应急力量。进一步统一规划社会救援力量,鼓励和发展民间救援队伍。开展社会应急资源调查摸底,掌握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设备设施、保障能力等基本信息,并列入相关应急预案可用资源中。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加强队伍管理、人员备勤、装备维护、训练演练等工作,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属地为主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调用、激励机制,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方式、范围,落实伤亡保险和抚恤政策,引入保险保障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的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服务制度。鼓励社会应急力量深入基层社区排查风险隐患、普及应急知识、就近就便参与应急处置,推动市、县应急救援青年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四)强化应急运输保障。加强交通运输与生产储备有效衔接,引导生产、仓储、运力向物流枢纽集中,提高快速调配和紧急运输能力。健全完善公路、铁路等应急运力储备制度,加强应急运输保障的统筹管理,提升应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依托道路运输企业,组建覆盖人员运输、普通物资运输、危险物品运输的市级综合性应急保障车队。不断完善公路、铁路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现各类应急装备、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救援人员运输转运免费通行、优先通行。

六、打造科技引领的人才支撑体系

(一)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应急”建设,利用国家和省级集约建设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对各类应急有关数据信息资源的收集、存储和更新管理,逐步形成全要素、全口径、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服务。依托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感知数据为基础,汇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监测数据,逐步实现应急管理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人性化服务。

开展应急救援指挥通信体系建设。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应急救援指挥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保障重要通信网络畅通,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应急通信保障。市、县两级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指挥通信体系,融合应急救援通信资源,提升应急救援指挥通信能力。综合运用无线通信、卫星通信、融合通信、物联感知等新技术,进一步提升重特大灾害和复杂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指挥决策、力量调度、协同救援效能。

(二)打造专业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标准,坚持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具有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选、育、管、用”干部管理制度,优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树立讲担当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讲政治、懂应急、敢担当、有作为的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有关内容纳入各级党(干)校教学内容,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和选拔使用。不断提升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能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应急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应急干部管理队伍。

(三)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人才交流培养、考核奖惩和容错纠错机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案卷评查、互查交流等活动,提高业务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加大应急管理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录用支持政策,拓展应急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采取定向招录、委托培养等方式,努力培养一批应急管理实践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应急管理事业提供智力人才支撑。

专栏2  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重点

1.市、县两级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达到60%

2.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业务的科具有化工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3.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的科具有矿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5%,涉及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的区县配备不少于2名矿山相关专业安全监管技术人员。

4.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应急管理在职执法人员的75%

5.市、级政府防汛抗旱、地震应急管理人员,防汛抗旱、地震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

6.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四)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构建应急管理专家组、应急管理专家库2个层级的市级应急管理专家体系。由市政府聘请应急管理专家组,对全市应急管理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在现有基础上,充实应急管理专家组、应急管理专家库,各业务部门加强本行业(领域)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到2025年底前,确保我市应急管理专家覆盖4大类突发事件类型及主要风险领域。加强专家动态管理,提高专家智库服务能力水平,全方位促进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七、构建群防群治的基层治理体系

(一)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状态下对乡镇(街道)人、财、物支持。制定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南,在乡镇(街道)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六有”标准化建设,在村(社区)开展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三有”标准化建设。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推动村(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在党员干部中择优配备应急管理员。吸纳优秀青年干部等力量充实应急志愿者队伍,向社区下沉、向基层延伸。到2025年底前,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初见成效。组织动员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参加基层应急队伍,发挥其在信息报告、先期处置、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安置等方面的作用。

(二)健全事故灾害风险网格化体系。有序整合灾害信息员、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队伍,将应急管理有机整合融入常态社会治理领域,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按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厘清网格员应急管理职能,系统规划网格员培训课程,通过应急工作网格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实现灾害防治安全监管全覆盖。采取“培训+实地体验式”的教学模式,全面提升网格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应急宣传、信息报告、初期应急处置等能力。

(三)推进基层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省、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加强动态评估管理,到2025年底前,创建5个全国、5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动安全教育场馆创建,进一步拓展安全知识普及面和覆盖面。加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培育,广泛发动各类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安全生产中凝心聚力和规范导向作用。

(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推动安全应急产业逐步发展。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咨询、检测检验、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信用评价和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考核,结合区域、行业特点建设实操考试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建立以保险机构为纽带的专业技术服务体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贯彻落实。推动保险在灾后救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深入普及应急文化知识。将应急文化建设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推动安全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化应急文化理论研究,结合“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广泛开展宣讲重要论述、宣讲政策法规、宣讲安全常识、宣讲典型案例、宣讲防范技能活动。充分发挥好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加快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大力选树、宣传模范。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机融合,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提升基于互联网的科普宣教培训能力。推动建立公众科普宣教媒体绿色通道,增强应急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以灾害事故风险区域为重点加快推进村屯“大喇叭”建设,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做好应急状态下的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章  重点工程

一、应急救援保障提升工程

(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建设能够整合防汛抗旱、减灾救灾、地震、气象、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多功能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包括指挥大厅、视频会议室、专项会商室、应急保障室、值班值守室、机房等物理空间。建设卫星通信、通信调度、数据接入、视频整合接入、应急指挥融合调度、现场应急设备、网络安全保障等内容。建成后实现调度指挥、会商研判、模拟推演、业务保障等功能,具备公网通讯、卫星通讯、窄带通信、现场快速应急互联通信等能力,形成省、市、县三级贯通。推动应急指挥中心功能建设提档升级,争取50%的县(市、区)指挥中心达到县一级标准。逐步形成纵向互联、横向衔接贯通、灵敏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依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应急物资市场化保障机制,推进市、县两级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市本级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救灾物资储备库2个。到2025年底前,各县(市、区)建立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应急物资储备间。

二、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灾种进行普查,全面掌握各类致灾信息,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落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

(二)自然灾害防治技术现代化提升工程。开展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配备,重点加强大型无人监测飞机、快速搜救、大功率快速排水、大直径钻孔、救援机器人等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应用和配备,加强装备更新、改造、维护,大力提高应急装备配备水平。

(三)城市防洪防涝能力建设工程。推进重大防洪工程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完善城乡排水防涝体系,注重排涝泵站建设,着力推进雨水系统新建和达标改造,加强排水设施的养护管理,持续开展积水点改造,消除排水系统空白,到2025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区内涝积水点,城市易涝点整治率达到100%。

(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结合城镇建设、基础设施、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招商引资、产业升级等,在海伦市、庆安县、绥棱县等山地丘陵重点区域,有序推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及时消除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三、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一)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建设工程。加强安全监管基础装备设施建设,按标准配全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持续更新补充执法执勤用车和执法装备,配齐配强应急救援指挥装备,合理规范配备现场监督检测、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加大力度配备智能化专业装备、高科技执法装备。推动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业务和功能服务保障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0%。

(二)安全生产预防能力建设工程。推动绥化经开区生物化工产业园区、青冈县经开区化工产业园区、安达市精细化工园区建设安全、环保、治安、交通、应急等一体化信息智能平台,构建基础信息和风险隐患数据库,实现对化工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在线实时监测、自动预警,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全面推进地下矿山、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方式,通过三年时间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重点对象,开展全覆盖、高质量培训,提升工伤预防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在安达市建立安全生产综合培训基地,采取“互联网+”培训模式,依托VR交互体验技术及仿真操作系统,实现化工事故体验、化工特殊作业体验、化工事故应急处置训练、工艺实操、特种作业人员实训考核等内容,为企业提供实用的技术技能培训。

四、智慧监测预警提升工程

依托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感知数据为基础,汇聚自然灾害监测数据,通过在重点企业、灾害风险点布置前端采集设备,实现实时感知数据。接入重点企业值班监控中心、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接入重大危险源的仓库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装卸台的监控数据,接入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数据,全面梳理分析已接入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监测预警的效果。推动各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战术子网,共同构建救援现场应急战术互联网。形成“单兵数字化、战场网络化、作战可视化”的模式。基于无人机倾斜摄影数据的三维建模方法,快速构建灾害现场实景,为灾害现场的指挥通信提供支撑。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本规划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应急体系建设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推动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聚焦工作重点,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二、保障资金投入。切实保证各重点任务和重点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领域重点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应急相关技术研究、应急物资装备配备、专业人才培养、应急智能化建设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经费投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适当预留应急资金,确保各项应急工作有序开展。必要时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商业保险在防灾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作用。

三、强化政策扶持。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完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快建立与应急管理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制定地方税赋优待政策,扶持和鼓励企业研发灾防和安防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加大政府科研经费在防灾与安全项目安排的比重。

四、注重规划衔接。做好本规划与国家、省应急管理领域上位规划及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着重在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方面做好衔接,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随时掌握国家、省、市有关应急管理最新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要求,确保任务实施与相关政要策求保持一致。

五、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动态分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营造全员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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