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绥化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绥化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立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国彬 市委常委、副市长
郭晓茹 市委常委、副市长
关海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行亮 副市长
丁 然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张 萌 副市长
朱恒利 副市长
刘文杰 副市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马紭滔 市水务局局长
王 刚 市工信局局长
王国栋 市司法局局长
王明岩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宝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孔令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付 侃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兰永波 市民政局局长
朱 瑞 市科技局局长
朱梦研 市人社局局长
朱鹏达 市文广旅局局长
刘心蕊 市林草局局长
刘桂友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
安希平 市住建局局长
孙立铭 市数据局局长
李冬明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杨立功 市商务局局长
杨春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玉宝 市卫健委主任
宋加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宝林 人民银行绥化市分行行长
张博辉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忠慧 市医保局局长
罗文明 市教育局局长
单国峰 市财政局局长
赵士涛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月华 市统计局局长
赵忠良 市体育局局长
姚英元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黄 海 国网绥化供电公司总经理
崔学勇 市气象局局长
隋旭鹏 市发改委主任
董双清 市营商环境局局长
滕俊阁 市国动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 任由市发改委主任隋旭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副主任王连辉担任。
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范围,作为临时工作机制,相关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绥化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战略任务等,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重大使命任务,围绕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聚焦“五三三四”发展思路和“五个争当排头”努力方向,科学谋划我市“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工程项目,高质量推动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市 “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统筹、协调、组织等工作。组织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做好市“十五五”规划纲要与市级“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和各县(市、区)“十五五”发展规划衔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把“十五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好相关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组织编写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合作,确保任务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全市发展大局,主动认领本领域工作任务,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深入研究本领域“十五五”时期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及重大工程项目,为全市 “十五五” 规划纲要草案的高质量编制筑牢支撑。
(三)加强沟通协作。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对接联络、材料报送等工作,对各县(市、区)提出的拟纳入全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的重点工程项目,要立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开展统筹研究与论证把关,凝聚整体推进合力,切实提升 “十五五” 规划纲要草案的科学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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