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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慈沃黑土 善泽绥化”慈善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绥政办发〔2025〕8号
  • 2025-03-20
  • 2025-03-21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慈沃黑土 善泽绥化”慈善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3-2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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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慈沃黑土善泽绥化”慈善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绥化市“慈沃黑土善泽绥化”慈善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和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造“慈沃黑土善泽绥化”慈善品牌,促进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市对慈善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秉承“善播民间、善达天下、善治善能”工作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为重点,整合慈善资源,创新慈善模式,打造具有绥化特色的慈善品牌,为建设幸福绥化、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慈善事业的全面领导,推动慈善组织将党建有关内容写入慈善章程,按照应建尽建要求,推进慈善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坚持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慈善事业发展新机制,完善慈善组织体系建设,培育支持型、资助型、枢纽型慈善组织,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新渠道。

坚持慈善为民。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服务大局,积极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结合实际,切实提升慈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提升慈善事业发展水平。通过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完善慈善政策法规、拓宽慈善筹资渠道等措施,推动我市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填补慈善项目领域空白,受益群众数量显著增加。

(二)树立慈善品牌形象。以“慈沃黑土善泽绥化”为品牌标识,整合全市慈善资源,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慈善项目,形成1个市级慈善品牌和10个县级子品牌“1+10”慈善品牌矩阵,全面提升我市慈善事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通过建设慈善文化空间、慈善文化阵地,推广慈善文化,凝聚各方力量,弘扬慈善精神,营造全社会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和谐绥化提供有力支撑。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慈善组织建设

1.鼓励培育慈善组织。强化政策支持和引导,加快培育一批独立自主、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优先培育济困、扶老、救孤等慈善组织,鼓励发展促进科教文卫体事业、生态环境保护、社区服务、应急管理救援和救助等专业型慈善组织,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到2026年9月底,全市至少新增10个慈善组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科技局)

2.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慈善(总)会在参与政策制定、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合作、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提升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增强行业交流,促进慈善组织间在资金募集、志愿者参与、项目实施等方面深度合作,不断拓展慈善事业发展空间。2026年9月底前,市慈善总会转型为市慈善联合总会,成为区域枢纽型、服务型、行业型慈善组织,进一步推动慈善行业协同发展,实现慈善资源高效配置。(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

3.培育多元慈善主体。鼓励有爱心、热心公益的企业、学校、社会组织和个人与慈善组织合作,通过设立冠名基金、冠名项目或开展冠名活动等方式参与慈善。鼓励城乡社区、物业管理公司与慈善组织合作设立社区慈善基金,推动社区慈善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

(二)丰富慈善品牌内涵

4.统筹整合慈善资源。充分整合现有慈善资源,引导扶老济困、救孤助残、优抚恤病、科教文体、应急救灾、卫生环保、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人才培养、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慈善项目统一纳入“慈沃黑土善泽绥化”主品牌名录,形成“慈沃黑土善泽绥化”慈善品牌项目矩阵。到2026年9月底,“慈沃黑土善泽绥化”慈善品牌至少包含15个慈善项目,品牌影响力有效扩大(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

5.加强慈善项目谋划。充分学习省内外优秀慈善项目先进经验,在加强域外慈善资源链接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不断挖掘我市公益慈善潜力,策划一批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的慈善项目。到2026年9月底,全市新增慈善项目20个,进一步扩大慈善项目覆盖面,持续满足社会需求。(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

(三)推动慈善融合发展

6.建立慈善社工融合机制。鼓励慈善组织设立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开展慈善项目。到2026年9月底,全市各慈善组织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社会工作人员。支持慈善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实施慈善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

7.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党员干部职工带头参与各类慈善活动。鼓励企业通过捐赠、志愿服务、设立基金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赠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市妇联)

8.鼓励开展慈善志愿服务。积极搭建慈善志愿服务合作平台,支持学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与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志愿服务,促进志愿者组织、企业、社区等各方资源有效整合对接。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重点围绕社区治理、乡村振兴、助老助残等领域开展慈善志愿服务。到2026年9月底,全市至少建成20个示范性志愿服务站。(牵头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工商联、市残联)

(四)弘扬慈善文化精神

9.积极宣传慈善文化。结合9月5日“中华慈善日”开展慈善文化宣传周、慈善征文大赛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以及社区宣传栏、城市地标、公共交通、公益广告宣传平台等载体,积极开展慈善宣传、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大力推广“慈沃黑土善泽绥化”慈善品牌标志的使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文广旅局、绥化广播电视台、绥化日报社)

10.建设慈善文化空间。大力推进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积极创建慈善广场、慈善社区、慈善公园、慈善图书馆、慈善公共交通等慈善文化阵地,促进慈善项目宣传、慈善活动开展、慈善文化传播。鼓励大型商业广场、社区、公共文体场馆等设置“慈沃黑土善泽绥化”慈善空间,积极培育全民慈善意识、慈善理念和社会责任感。到2026年9月底,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慈善主题广场或慈善公园,依托大型商业广场、社区、公共文体场馆等设置5个慈善空间。(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工商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强化慈善人才培养

11.加强慈善队伍建设。增强慈善组织和慈善工作者新时代发展慈善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开展慈善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热情。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理论+示范”等模式,围绕慈善理念培育、慈善组织建设管理、公益慈善项目开发运作、服务活动设计执行等慈善理论和实践知识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培训,进一步提高慈善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

12.完善慈善奖励机制。探索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予以表彰,不断激发慈善事业活力,提升慈善事业的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六)规范慈善健康发展

1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扎实做好慈善组织登记工作,明确权限责任,严格审批条件,规范认定工作流程,稳妥推进慈善组织认定工作。定期开展慈善组织集中检查、公开募捐项目专项检查,推动形成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

14.加强慈善组织透明度。推动慈善组织信息网上公开。强化慈善组织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保障信息公开真实、完整、及时。在接收捐赠物资中,严格捐赠手续,及时出具捐款票据,及时公开款物募集情况,及时公开慈善项目运作、受赠款物使用情况,做到公开透明,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做到不失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

15.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慈善社会监督举报平台,通过设立慈善监督举报电话,及时为公众提供举报、投诉、咨询等服务,严肃查处私分、挪用、截留和侵占慈善财产行为,并及时向公众反馈处理结果。强化慈善活动社会监督,全面推广慈善社会监督员制度。到2026年9月底,各慈善组织全部建立慈善社会监督员制度,并配备3名社会监督员。(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启动阶段(2025年6月前)。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编制具体任务分工表。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设定工作计划,形成重点突出、制度严格、措施有效的工作体系,确保“慈沃黑土善泽绥化”慈善品牌建设工作平稳开局、稳步前进。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5年6月至2026年9月底)。充分引导属地慈善(总)会发挥牵头作用,落实落靠慈善品牌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打造有为慈善、实力慈善、亲民慈善、阳光慈善、人文慈善、活力慈善,夯实“慈沃黑土善泽绥化”慈善品牌基础,全面提升“慈沃黑土善泽绥化”慈善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0月至2026年12月底)。对整体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成果,梳理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持续巩固工作成果,将“慈沃黑土善泽绥化”打造成我省知名慈善品牌。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县两级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慈沃黑土善泽绥化”慈善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慈善品牌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将做好慈善品牌建设作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大资金保障。要将慈善品牌建设与社会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加强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的衔接,统筹研究部署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慈善品牌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政策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将推动“慈沃黑土善泽绥化”慈善品牌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狠抓工作落实。

(三)落实工作责任。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慈善组织认定、行业规范、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职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细化措施,抓好协调督导和工作落实,合力推进慈善品牌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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