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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秋粮购销工作的通知
  • 绥政办发〔2024〕32号
  • 2024-10-29
  • 2024-10-30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秋粮购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3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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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秋粮购销工作精神,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有效促进粮食丰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现就做好2024年秋粮购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秋粮购销

抓好秋粮收购,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最大政治任务,是增强粮食供应保障能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现实需要,是守牢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科学研判粮食市场不利形势,把抓好秋粮收购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早谋划、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激发市场活力,积极组织市场化收购

各地要坚持市场化理念不动摇,更多采用市场化方式和手段,推动形成主体多元、购销踊跃、流通顺畅的粮食市场良好局面。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扎实开展“六大提升行动”,持续增强粮食收储保障能力。要加强收购工作统筹组织,紧紧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在改善环境、优化政策、搭建平台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强仓容、资金、设备、人员等要素保障。要借助第六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等全国性展销平台开展粮食购销贸易和产业合作,推动粮食跨区域高效顺畅流通。要加强与销区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促进销区在我市设立异地储备,为销区在我市开展贸易收购、建设收储加工基地提供便利条件,提高产业合作效果,督促本地粮食企业落实意向购销协议,提高履约率。要引导好原粮贸易流通,中粮、象屿、新和成、星湖科技、昊天、国投生物、龙凤、龙王等在我市的大型骨干企业要利用自身渠道和自身优势把握收购节奏,确保均衡在市,稳定市场,引导价格预期,有效发挥调节作用。要鼓励各类粮食加工企业按需建立原料库存,提升粮食就地加工转化数量。

三、践行服务宗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农民售粮实际需要,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举措,做好收购现场、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等各项服务,不断提升农民售粮满意度。要认真落实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要求,做好装卸指引、过磅称重、质量检验、账款清算等各环节工作,督促粮食收储企业早开门、晚收秤,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收购时间。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农民直接到政策性收购库点售粮,提升售粮收益,指导农民在市场化销售过程中以质论价、一手钱一手粮。要进一步加大预约收购推广应用力度,发挥“龙粮管家”“惠三农”APP等平台功能,提高预约收购便捷性、实用性,让售粮农民少跑腿、少排队、快售粮。要加强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指导和服务,让广大农民提高科学保粮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地趴粮”,帮助农民减损、提质、增收。要着力强化产后服务措施,积极为农民提供“五代”服务,促进减损增收。要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备案管理,指导收储企业改善仓储设施条件,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仓储管理规范化水平,促进绿色优储、减损降耗。

四、加强市场监测,全力做好保供稳价

各地要持续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并定期报告稻谷、玉米、大豆等主粮品种收获、收购情况和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充分评估可能发生的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影响,提前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统筹做好粮食收购、安全储粮、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要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做好天气信息提醒服务,一旦发生灾害天气,要第一时间组织指导做好库区和道路积雪清理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因灾损失。要强化信息服务,主动发布秋粮生产、质量、价格、供求、收购进度等信息,引导售粮主体均衡有序卖粮、企业均衡收粮,防止恶意炒作和盲目跟风抬价抢购,规避因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要加强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协同保障,一体推进粮源调度、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工作,形成市场调控和保供稳价合力。要持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粮食应急保供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不断提高应急保供能力。要充分发挥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加强粮食铁路、公路、水路运输需求与运力供给对接,着力提高粮食流通效率。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维护市场秩序

各地要坚持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加强日常监管和行业指导,共同构建全覆盖无遗漏监管格局。要围绕售粮款支付、质价政策执行、质量安全检验、粮食收购称重计量等问题易发多发环节,突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问题。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综合运用飞行检查、现场巡查、视频抽查、信息化监管等多种手段,利用好“数字龙粮”信息监管系统,加强秋粮购销监督检查,全面提升监管效能。要充分发挥12325、12315热线“前哨”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严肃查处“转圈粮”“以陈顶新”“先收后转”“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强化粮储、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完善线索移送办理机制,结合实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结合天气等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玉米真菌毒素应急监测。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预防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续推动落实《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安、库安、粮安。

六、落实各方责任,保证秋粮购销工作合力

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秋粮购销工作专班,全力推进秋粮购销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全力攻坚,为秋粮收购提供有力保障。粮储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行好秋粮收购牵头职责,组织好本地市场化和地方储备粮食收购;支持协助中储粮驻绥直属企业落实好新季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落实属地协同监管责任,配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做好新季最低收购价监管工作。铁路部门要保障运力,稳定运价,确保粮食外运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和出行信息服务,加大公路运输保障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农民做好秋收和田间降水等服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违规交易及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中储粮驻绥直属企业要全力做好启动政策性收购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最新租仓收储政策,切实履行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执行主体责任,提前确定、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并及时发布,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政策执行和库存管理、销售出库等工作,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执行规范。农业发展银行要足额保障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要组织有关金融机构积极为企业开展粮食收购和加工转化提供信贷支持,保证收购资金需要。其他各有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农民余粮顺畅销售。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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