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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政策实施细则》解读

 

日期:2025年12月23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近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以特色应用和创新研究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为目标,形成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依据《黑龙江省支持航空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5年〕2号)第十七条规定,出台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内容共6章15条。主要内容为:一是总则,说明细则的依据、实施原则;二是支持范围及方式,支持经工信部认定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建设,一次性给予试点城市10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试点城市支持北斗芯片、模组、器件、终端以及数据集成、系统集成等全产业链发展;三是兑现程序;四是管理与监督,明确各部门组织兑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和管理等职责;五是绩效管理,明确事前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等内容;六是附则,明确《实施细则》的解释单位和施行有效期。

三、奖励条件

我省经工信部认定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

四、兑现方式、金额和程序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兑现金额: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试点城市1000万元资金支持。

兑现程序:主要包括公开公示、请示报批、资金拨付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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