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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支持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年09月15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政策背景

黑龙江省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机装备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相关部署,立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定位,聚焦建设“国家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打造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制定了该《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发展:

1.研发投入补助:对研发投入50万元以上且履行统计义务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投入“存量+增量”给予补助,省、市按1:1出资,智能农机企业补助资金额外上浮50%。

2.关键技术攻关:通过省级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大马力拖拉机、智能农业机器人等整机及关键零部件攻关,突破核心技术。

3.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经省级授牌后,按规定或考核结果给予财政奖补。

4.专项战略支持: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整机/关键零部件攻关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不超过投资(不含土建)的30%补助,最高5000万元。

5.典型场景奖励:对认定的“人工智能+农机”等典型应用场景,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6.重点产品推广:制定高端智能农机推广目录,将符合条件的装备纳入“优机优补”范围,优先支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补短板类装备。

7.保险风险补偿:对高附加值、高技术农机企业购买产品质量险、责任险的,按实际保费的80%补偿,每户每年最高500万元。

(二)促进企业扩能升级:

1.投资贴息支持:对新建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高端智能农机制造项目,投产后按不超过1年期LPR给予24个月贷款贴息,最高2500万元。

2.销售收入奖励:对经评审的高附加值、高技术农机产品,按年度销售收入的5%奖励,每户每年最高1000万元。

3.数字化改造补助:对省级认定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按项目合同金额(设备+工业软件)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

4.绿色化转型奖励:优先将农机企业纳入绿色制造培育库,对上年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企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5.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龙头企业组建产业协作联盟,引导中小企业配套,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等,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

6.对外交流合作:省市定期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引导企业开拓俄罗斯及“一带一路”沿线农业国家市场。

(三)加快构建质量标准体系:

1.鉴定技术支撑:建立急需农机产品“快速鉴定通道”,推动鉴定与研发联动,实现过程可追溯。

2.中试熟化补贴:对企业购买实验验证、田间测试等中试服务的,费用30万元以上部分按30%补贴,每户每年最高400万元。

3.标准化与品牌建设: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给予奖补,支持企业参与制造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

(四)加强要素资源支撑:

1.特色园区建设:鼓励依托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农机专业园区,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在债券资金分配中择优支持。

2.金融精准配置:将高端农机纳入先进制造业基金支持方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机抵押贷、融资租赁等。

3.人才保障支持:允许农机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创新,重点引进高层次农机人才,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给予财政支持或便利。

4.政策整合协同:统筹新增规上企业奖励、重点新产品奖励等现行政策,形成支持合力。

三、主要特色

1.“一体化”布局:覆盖全产业链,打破“研发、制造、推广”分割壁垒,形成全链条闭环支持。

2.“精准化”支持:聚焦大马力农机等关键领域,补贴和奖励额度明确,企业可清晰测算收益,政策可操作性强。

3.“协同化”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明确牵头部门,鼓励市(地)配套资金,强化产业链协同。

4.“导向性”鲜明:对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重点支持绿色智能发展,兼顾当前与长远。

5.“保障化”机制:明确“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要求各牵头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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