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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绥化市市区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的第二次公告

 

日期:2025年09月01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发布绥化市市区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第二次公告。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

地点:绥化市金鼎海天国际酒店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制定配气价格和调整销售价格

1.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每立方米1.05元。

2.终端销售价格。居民终端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10调整至每立方米3.70元,降幅9.76%。

(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主要内容

1.阶梯分档气量。市区每户为3人以下(含3人)的居民用户,按照年用气量划分为三个阶梯。居民用户超出3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各阶梯气量每年分别增加90立方米。

第一阶梯:用气量270立方米/年·户(含270立方米)以下;

第二阶梯:用气量270—450立方米/年·户(含450立方米);

第三阶梯:用气量超出450立方米的部分。

2.阶梯气价。各阶梯气量价格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其中:

第一阶梯:价格执行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第二阶梯:价格与第一阶梯气价保持1.2倍的比价;

第三阶梯:价格与第一阶梯气价保持1.5倍的比价。

独立采暖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制度,用气价格按照第一、第二阶梯气价的平均价格执行。

(三)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主要内容

1.联动范围。适用于绥化市市区内使用公共管网的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实行联动。

2.联动周期。居民用气联动周期为1年,非居民用气联动周期为3个月。

3.联动方式。终端销售价格根据实际采购价格进行联动,不设置联动启动条件。

4.联动幅度限制。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单次上调不超过每立方米0.50元,超出部分可在下个联动周期疏导。居民用气价格下调和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不设幅度限制。

三、配气成本监审结论

依据《黑龙江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核定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总成本为12,048,939.55元,配气总量为13,548,187.63立方米,单位成本为0.89元/立方米。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代表12名

孙 亮 希望小区居民 企业员工

张晓雪 嘉美二期居民 企业员工

沈洪岩 福和城居民 个体工商户

李滨霞 恒大一期居民 个体工商户

高丽薇 福顺佳园居民 企业员工

李洪志 嘉美一期居民 退休职工

王世杰 嘉美二期居民 个体工商户

张 昕 康庄华府居民 企业员工

王劲松 恒基福源居民 个体工商户

刘 闯 御园一期居民 企业员工

邓美汐 诚园一期居民 个体工商户

崔福禄 人寿家园居民 个体工商户

(二)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听证参加人4名

冯昌宇 绥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高 原 绥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高晨清 绥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史金超 新奥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听证参加人9名

1.人大代表

孙桂珍 黑龙江稼和各业有限公司

2.政协委员

李双玲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政府部门

刘鑫宇 市住建局

施枫飞 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宫 健 市场监管局

王 研 市商务局

4.专家学者

吴 刚 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5.社会组织

王东光 市消费者协会

王 越 市总工会

(四)旁听人3名

张国松 峰威南苑居民 个体工商户

杜秀才 电力名苑居民 个体工商户

冯 骥 弘坤一期居民 企业员工

(五)新闻媒体1家

绥化日报社

(六)听证人3名

刘希山 市发改委

吴 可 市发改委

宫道天 市发改委

特此公告

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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