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公告信息
绥化市关于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公示名单

 

日期:2025年08月15日  来源:绥化市委统战部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拟推荐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自即日起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拟推荐名单如下: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类 型

1

绥化市北林区朝旭街道联通社区居民委员会

其他

2

绥化市实验中学校

事业单位

3

中共绥化市委宣传部

行政机关

4

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5

绥化市群众艺术馆

事业单位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1

满族

1992.04

中共党员

望奎县厢白满族乡人民政府

党委副书记(乡长)

2

赵春雨

汉族

1974.04

中共党员

青冈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主任

3

王洪丽

汉族

1975.07

中共党员

兰西县兰西镇新立社区

主任

4

郭丽霞

回族

1970.10

中国民主同盟盟员

肇东市郭丽霞美术工作室、郭丽霞艺术馆

负责人

(馆长)

对以上拟推荐集体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部反馈,联系电话:中共绥化市委统战部民族科 8386259


中共绥化市委统战部

2025年8月15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