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智能家居(自主品类)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商联规〔2026〕4号)等文件要求,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公开征集智能家居(地方自主品类)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现将第二批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局反馈,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邮箱:shswjfzk@163.com
附件:2026年黑龙江省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主体名单(第二批)

绥化市商务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