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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绥化市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6年05月13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住建局、北林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持续推进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征集全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专家库专家的函》(〔2026〕741号)等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择优选入我市专家库并向省住建厅推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公正,信用良好。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自愿参加专家工作,敢于担当奉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工作标准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服从工作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三)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执业资格。

(四)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检测单位、工程鉴定单位,或相关土木工程类学(协)会工作,从事工程技术类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电脑,胜任专家工作强度要求,近三年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专家工作职责

(一)参与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规划指导等,出具专家意见。

(二)参与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指南的研究、起草、制定、宣贯。

(三)协助行业部门并参与调研、督导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参与既有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分级管理涉及的定期检查或排查工作,开展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和解危整治。

(四)参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事故造成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的应急处置,为既有房屋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鉴定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意见。

(五)参与房屋安全管理学术和技术交流以及有关培训、讲座等活动,按照工作需要编写相关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培训教材、课件。

(六)协助行业部门对存在复杂或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进行专家论证。复杂或重大安全隐患是指C、D级危房解危整治过程中存在局部或整体倒塌,或导致其相邻建(构)筑物产生裂缝、沉降、倾斜等风险。

(七)参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单位推荐

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填报《绥化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专家库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向单位人事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2.个人学历、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

3.学术成果及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工作业绩等证明资料)。

所在单位须对照专家资格条件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在《申报表》上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绥化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拟申报省级专家库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征集全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专家库专家的函》相关要求,同时提报《黑龙江省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专家库申报表》,

(二)材料汇总

1.市既有房屋安全推进专班技术服务组接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料,初核后统一报送市住建局。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料应包含《申报表》、《汇总表》的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申报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学术成果、工作业绩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三)复核确认

市住建局汇总各单位相关推荐申报资料后,对入选专家库的人选进行条件遴选和复核,确认推荐入库专家人选,并按照程序公示公开,依据公示结果形成市级专家库,并向省住建厅推荐。

四、有关工作事项

(一)申请人应综合考虑个人专业特长及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在《申报表》中选报相应专业领域(选择“其他”的,请注明具体专业领域),根据工作需要,市住建局可对入库专家专业领域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变动结果将及时通知专家本人。

(二)专家每届聘期3年,原则上每3年更新一次,由市住建局通知入库专家所在单位。专家库在聘期内,将结合专家履职情况及实际需要,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

(三)专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退出专家库处理:年龄已满70周岁的;因身体健康、违规行为等原因无法开展相关工作的;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损害当事人正当权益的;违反保密规定向外界透露信息,对事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以专家库专家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部门形象活动的;弄虚作假骗取专家库专家资格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本人自愿申请退出,或相关主管部门建议退出的;聘任期内被吊销执业资格,或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市级专家库更新及省级专家推荐工作,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申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全面、准确、真实。每个单位的全部申报材料应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请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发至shzjgyk@163.com邮箱。市住建局联系人:马睿,联系电话:8317019;市既有房屋安全推进专班技术服务组联系人:刘群,联系电话:1890455999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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