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7]147号)文件规定,我局委托省内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专家对《庆安县尚元矿业有限公司二股铁多金属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与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绥化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455-831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