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自2026年1月1日起绥化市市区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正式实施。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发改委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绥化市市区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会议听取了听证参加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对《绥化市市区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定价方案》的意见建议,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市发改委对听证参加人进行了梳理研究,采纳合理化建议,对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及采纳建议说明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
(一)关于天然气价格调整
绝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表示支持市区城镇管天然气价格下调,认为建立上下游联动机制、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和制定配气价格符合国家、省深化天然气行业改革政策文件精神,有利于促进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成本核算
听证参加人提出建议将报警器、安全阀纳入成本进行核算。燃气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点领域,将报警器、安全阀这类关键安全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更换等成本通过规范渠道进行疏导,有利于激励企业更主动、更规范地履行安全责任。
(三)关于企业服务
听证参加人提出燃气企业应努力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的意见。天然气价格调整关乎民生,公众的接受度不仅取决于成本数据的真实性,更源于对企业服务质量的切身感受。
(四)关于低收入群体的优惠补贴
听证参加人提出应加大对低收入群体优惠补贴的意见。对低收入群体的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在公共政策中“托底”的职能,彰显了社会公平和对困难群体的特别关怀。
二、主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一)采纳听证参加人提出将报警器、安全阀纳入成本进行核算的意见。理由是按照《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中要求,“建筑区划红线内按法律法规规定由燃气企业承担运行维护的成本,以及燃气表后至燃具前由燃气企业为排除安全隐患而开展的上门服务、安全检查、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成本,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将报警器、安全阀纳入成本进行核算。
(二)采纳听证参加人提出燃气企业应努力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的意见。理由是燃气企业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规范安全用气行为,维护生命财产安全。将“燃气企业要切实保障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自觉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等内容写入《关于建立绥化市市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中。
(三)采纳听证参加人提出应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优惠补贴的意见。理由是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黑价经〔2014〕369号)中要求,“各地在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要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或设定减免优惠气量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调整而降低”。将“对城市低保户实行优惠政策,第一档居民气价按居民终端销售价格的50%计收”写入《绥化市市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中。
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