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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2026年政府消费券发放平台服务商的公告

 

日期:2026年01月15日  来源:市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消费工作部署,紧抓新一轮发展机遇,持续有效提振市场信心、释放内需潜力、激发社会消费增长活力。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选消费券发放平台服务商,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入选平台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

消费券发放平台服务商需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单位),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资质。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和被监管部门处罚记录。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2.能够叠加同业或其他具有支付功能的行业APP同时出资配合政府开展促消费活动;按照绥化市消费券发放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能分批次组织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手机GPS定位在我市区域范围内的人员,下同)能够通过手机APP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到活动指定线下实体店铺分类核销。

3.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每轮(批)消费券发放后,及时出具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等后台相关数据。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支持消费券核销可覆盖绥化所有县(市、区)商户及消费者,行业业态覆盖消费券发放各领域,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

2.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3.提供宣传推广保障。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提倡平台出资参与政府促消费活动

鼓励平台服务商投放自有资金参与政府促消费活动,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五)履行规范的财务制度

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市商务局账户,并按照实际补贴资金开具正规发票报账。

(六)提供优质免费服务

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2日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入选条件向绥化市商务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征选响应文件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市商务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征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参加比选。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征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四、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征选的企业,于2026年1月22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绥化市商务局邮箱:swjass@163.com。

联系人:张琳,畅志鹏

联系电话:0455-8388533

绥化市商务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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