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问题:
不仅新建管网数量虚报,已建管网情况模糊不清。《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要求全面排查污水管网基本情况,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鹤岗等多数地市均未按要求开展排查,对管网混接、错接、破损等情况不了解、说不清。
二、整改目标:
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启动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面排查,掌握管网混接、错接、破损等情况,建立管网台账。
2.2022年12月21日前,形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现状污水管网评估报告。
3.2023年12月底前,绥化市本级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我市完成了管网排查工作,全面摸清管网底数,精准排查管网缺陷、雨污错混接等问题,建立了管网台账。
2.完成了绥化市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现状污水管网评估报告。
3.搭建并使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系统),将普查数据汇聚到系统中,形成“排水系统图”,可清晰地显示排水设施的埋设深度、接口方式等信息,实时监测掌握管网状态。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8385206
八、受理地址: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D127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