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8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兰西县、青冈县、北林区、明水县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林草等部门对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缺乏责任感、紧迫感,存在监管不严、执法不力等问题,生态破坏行为屡有发生。
二、整改目标:强化履职尽责和执法监管,加大对生态破坏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感,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效能。
三、整改措施:
1.强化履职尽责,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制定问题整改清单,逐项整改销号。
2.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属地监管“前哨”作用和部门执法“利剑”作用。
3.结合各行业法律法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现法律法规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双推进。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组织开展了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强化基层执法业务水平。2025年召开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培训会2次,累计培训乡镇(办事处)、街道综合执法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100余人,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执法业务水平,夯实执法基础。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局党扩大组会,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详细解读了《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全面提升局党组成员和科室干部政策业务水平,提升履职内力。
2.成立了市黑土地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进形成全市黑土地保护“合力”。由市黑土地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起草并印发了《绥化市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会同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部门,组织各县(市、区)聚焦盗采泥炭黑土,同步摸排其他破坏耕地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3次。截至目前,暂未发现盗采泥炭黑土有关问题线索。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召开全市黑土地保护利用联席会议暨田长制联席会议,印发《2025年黑土地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度田长制工作要点》,压紧压实各级各方责任,推动黑土地保护向纵深发展。
3.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联动配合,开展了黑土地保护周等集中宣传系列活动,引导全民树立保护黑土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理念,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自然资源局综合改革科
七、受理电话:0455-8310025
八、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新华街房产大厦1011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自然资源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绥化市自然资源局 绥化市农业农村局
绥化市水务局 绥化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