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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化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年09月04日  来源:绥化市科学技术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1014日至117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3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高度重视,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周密部署,制定整改措施。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条逐项研究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

(三)强化调度,提升整改成效。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多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督查整改进度,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目前,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科技工作

1.深入开展理论学习

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健全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要求,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提升理论学习质量。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提高学习研讨质量。

三是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用结合,将思想理论紧密联系科技工作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意见,以务实举措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发展。

2.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重要部署

一是强化谋划部署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科技厅等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提高贯彻落实积极性。制定市科技局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市科技局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专班,负责重大决策部署日常落实工作。

3.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科技服务效能

一是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制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及办事流程图进一步明确实验动物生产及使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等行政许可的审批材料、时限要求,规范审批流程

二是夯实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法律基础。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等行政审批相关内容,提高行政许可审批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确保审批人员了解并严格遵守审批流程和规定。

(二)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增量器”作用,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

4.统筹推动科技创新工作,规范项目申报评审

一是合理布局农业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企业创新意识,制发《科技创新政策指引服务手册》,宣传落实惠企政策,引导鼓励农业领域单位建立创新平台;加大培育力度,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促进总量较小的县(市)高企快速发展。

二是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申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的通知》,保障项目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规范推荐流程,局党组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保障了推荐合理合规。

三是扩大专家库成员行业覆盖面。印发《绥化市科技咨询与评估专家信息库管理办法》,进一步补充专家库,邀请域内外高校院所24名专家入库。完善了专家库专家的行业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市科技专家库中共有技术类专家72名,涵盖农业、生物发酵、化工、新材料等多个领域,已基本满足全市科技发展需要。

5.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一是提升服务效能。制定年度科技项目资金拨付清单,推动科技项目资金快速通过财政审核、及时拨付资金。在行政事项审批窗口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新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是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强力开展企业科技创新指导服务,全市51家企业获得省研发投入奖补资金支持1293万元。聚焦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工作主线,开展了“千家企业进院所”系列活动,促进校企、院企合作对接,推动安达佳宜宏大创建了“黑龙江省精细化学品绿色安全工艺技术”省级中试熟化平台,实现了我市零的突破。

三是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加大创新创业政策宣传力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兰西众合鑫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参赛第十三届黑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在“绥化市政务服务网”开通了“绥化市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平台”,征集并发布省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450项。

6.严格规范项目验收评审

印发《绥化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进一步优化绥化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确保评审验收工作规范性。规范项目评审验收专家选取工作,严格结合评审验收项目产业类别,选取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开展评审验收。

7.加大基层指导力度

一是宣传落实科技政策。梳理省、市现行科技惠企政策,制定科技创新政策指引服务手册,向域内400余户企业发放。建立绥化市科技政策宣传服务群,发布最新科技政策及信息,深入重点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召开专题培训会,聚焦成果转化等核心内容进行深度讲解,全面提升工作质效。组织开展以“矢志创新发展建设科技强国”为主题的科技活动周,全市通过科普进校园、进企业、进田间等形式开展科普活动31场。

二是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制定《绥化市市本级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市本级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向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拨付选派资金,调动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工作的积极性。开展市本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与考核办法的修订工作,优化考核指标,健全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8.深化能力作风建设

建立档案季度检查制度,开展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编制工作,针对档案开放事项建立机关档案开放审核建议机制,针对不同业务类别实施“一户一档”精细化管理模式,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规范,编制详尽清晰的档案目录。

9.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研读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完成资产清查报告。重新修订细化《绥化市科学技术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绥化市科学技术局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增加有关固定资产处置的详细条款内容。

二是规范账目管理。细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增设财务管理、当年度原始凭证及账簿归档前核查环节,安排财务人员参加部门决算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账目处理。进一步规范采购业务活动,提高采购质量。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

10.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党组责任落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修订了《中共绥化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他党员干部监督。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在党组会议上发扬民主,会议议题均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11.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机关党建提质增效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科技工作的核心主导作用。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与科技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二是增强党的意识。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党建业务融合载体建设,实施“党建+科技”助企服务工程,进一步发挥党建红色引擎作用,推进党建和科技工作深度融合。

三是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换届工作台账,按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齐支部委员,加强党内规章制度学习,规范开展党务工作。

12.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形成科学规范选人用人机制

一是加强学习,确保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年初以来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流程。对提拔干部文书档案进行了自查,发现问题立行整改。

二是细化干部考察环节,围绕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和文书档案材料清单,确保流程合规、文书档案齐全。

13.坚定不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主动接受派驻监督。局党组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对党组决策过程的监督,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组“前哨”作用,确保党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二是深入推进从严治党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程;领导干部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部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资源开展警示教育,按照市纪委监委重大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要求开展节前提醒谈话,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14.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从严审核材料,规范会议程序,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党的组织生活质效。

15.规范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党务工作实务学习,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归档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材料齐全、逻辑合理、存档规范。

(四)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提高巡察整改成效

16.严格对标对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全面检视、深刻剖析,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7.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能力。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委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精准度,开展研讨交流。

三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标中央、省市委科技创新工作部署确定调研课题4个,谋划形成“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框架。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确保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局党组要严格落实好“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科技创新、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四个融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市委要求部署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以巡促改。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持续加强跟踪问效,做到再巩固、再提升,确保整改到位,认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刚性约束。

(四)推动科技事业发展。把巡察成果转化与做好科技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梯度培育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企业建设各类创新平台。深化“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开展“六链百场千企”和“千家企业进院所”活动,聚焦科技成果产业化突破年,实施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绥化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贡献科技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5)83888620;邮政信箱: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152000(邮编);电子邮箱:shskjj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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