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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公示

 

日期:2025年05月29日  来源:市水务局

我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北林区万河村、安达市曙光村、海伦市扎音河村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堆存在沟渠内或岸边;兰西县长江乡城角子屯泥河水库附近有畜禽粪污、生活垃圾和农药瓶等;肇东市肇兰新河城区段河堤上发现大量生活污泥、工程泥浆、建筑渣土随意丢弃。

二、整改目标: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的畜禽粪污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对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河湖“四乱”问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清理,严防问题反弹。

三、整改措施:

1.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导相关县(市、区)强化问题整改,深入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2.北林区、安达市、海伦市、兰西县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的畜禽粪污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开展畜禽粪污排查整治;加强对沟渠、岸边农村生活垃圾散乱堆放的监督管理,相关乡镇、村屯加强排查,及时清理整治。

3.肇东市立即清除肇兰新河城区段生活污泥、工程泥浆、建筑渣土,恢复原貌并保持河堤整洁;加强对城区段河堤及其周边地区的监管和巡逻,对附近居民和企业进行宣传引导,提高民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北林区万河村、安达市曙光村、海伦市扎音河村、兰西县长江乡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岸边、水库边的农村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同时北林区、安达市、海伦市、兰西县也均要求相关乡镇、村屯加强排查,发现农村生活垃圾及时处理、清运。

2.畜禽粪污已清理完成,各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散养户技术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加强日常排查监管,落实落靠管理专人,提升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使用,实现常态化有效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宣传与监管,组织垃圾清扫队伍,配备垃圾清运车辆,对村庄内的生活垃圾、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捡拾与集中处理。安排专人定期巡逻,发现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拾捡,并宣传政策,号召农户将农药包装废弃物投放在回收点。

3.已清除肇兰新河城区段生活污泥、工程泥浆、建筑渣土,恢复原貌。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水务局河湖长制工作科

七、受理电话:0455-8366686

八、受理地址:黄河北路分区街绥化市水务局310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水务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绥化市水务局 绥化市住建局

绥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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