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黑教函〔2024〕26号)要求,我市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评情况
(一)“教育强国”战略落实情况。深入落实“教育强国”战略,将“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明确写入《2024年绥化市政府工作报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绥化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绥化市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二)“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2023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总投入54.54亿元,较上年减少6.9亿元,负增长11.37%,其中:市本级、北林区、望奎县、明水县保持增长,兰西县(-27.37%)、青冈县(-5.08%)、庆安县(-4.99%)、绥棱县(-0.54%)、安达市(-16.35%)、肇东市(-3.56%)、海伦市(-40.21%)为负增长。2023年,我市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保持增长,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幼儿园为负增长。
(三)教育投入“事权划分”落实情况。2023年,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公用补助经费30659.69万元,其中:中央18224万元、省9391万元、地方3044.69万元;落实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经费5210.12万元,其中:中央3257万元、地方2340.12万元;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经费9812.9万元,其中:中央8635.7万元、省319万元、地方858.2万元;按照“事权划分”各级补助经费全部足额到位。
(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情况。制发《我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地细化创建任务,推动县级政府履行学前教育发展职责。为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组织全市基教、督导负责人及园长42人赴成都参加“双普”专题培训。2023年,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37.9%,较2022年提升1.15%。年初将公办园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规划建设10所公办园全部完工,新增投入使用10所公办园,新增学位2200个。通过开展学前教育专项治理、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切实加强幼儿园管理。
(五)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情况。制定实施符合当地实际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工作方案,科学调整学校布局、适时调整学区划分,并结合实际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建立和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重点学生台账,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农业农村、公安等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就学权利。
(六)基础教育课程开设情况。指导全市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全国家课程,做好特色化校本课程开发研究工作。全力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按照黑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要求,指导我市30所高中实施学分制,依照课程方案,指导学生修习学分,修满学分后参加学业水平测试,测试及格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依据省、市两级遴选认定的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类型,结合学校自身优势特点,有针对性对学生做好学业指导、生涯规划、心理健康指导以及特长发展等工作,满足学生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需求。
(七)专门教育开展情况。摸清底数。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分类指导。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针对有犯罪倾向的学生,有针对性进行教育管理,如确有需要,由监护人和学校共同送至全省专门教育学校进行教育管制。强化宣传。指导学校利用好五四青年节、国家安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主题升旗仪式、班团队会等形式,向学生讲解宣传爱国知识、校园安全、紧急情况处置等相关知识,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八)“双减”工作开展情况。市县两级分别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成立市级不少于4人、县级不少于2人的专门监管执法队伍,由教育部门牵头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召开专题部署推进会议,集中开展违规培训专项整治行动。完善课后服务制度、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明确服务时间、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经费标准,推动课程和资金有效落实。
(九)教育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全市585所公办学校,基本实现多媒体教室全覆盖,入校带宽普及200M以上,条件较好的学校实现校园无线网络覆盖。加快教育专网建设。指导学校开齐开全开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学以及计算机等相关课程,提升学生知识储备及专业实践技能。组织召开我市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使用培训会,全市校级层面15000余人参加会议。
(十)“家校社”协同育人落实情况。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校本活动。组织教师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家长会2次以上,家长开放日1次、家庭教育指导课2次。创新日常沟通途径,设立家校沟通微信群,覆盖率达90%。认真落实家访制度,教师家访率达80%。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设幼、小、初、高网上家庭教育微课堂,发布家庭教育指导课程418期。
(十一)产教融合情况。制发《深化产教融合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绥化市职教联盟校企对接合作恳谈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17个。邀请省内护理类龙头院校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加入,成立绥化市域康养护产教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涵盖政府部门、高校、行业企业共112家理事单位。由绥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黑龙江第二技师学院、市域内中职学校、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所等28家成员单位建立绥化职业教育集团。
(十二)教师待遇落实情况。把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列入政府重要事项优先安排,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同步增长,全市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的目标。同时,积极引导幼儿园建立完善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增长机制,确定收益支出比例,要求民办幼儿园必须将收入的一定比例投放于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其继续教育。
(十三)教师配备情况。积极用好农村教师配备的“五个一批”有关政策,认真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根据本地实际需求,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公费师范生招聘、“人才周”招聘等多种方式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及高层次专业人才。同时,向音体美、心理健康、劳动教育等学科倾斜。2023年,全市共招聘特岗教师371人,公开招聘教师464人。
(十四)师德建设情况。积极落实省有关要求,邀请省师德师风考核指导专家解读师德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师德师风考核要求。广泛宣传师德典型事迹,加大在职教师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32人,其中,降低岗位等级21人。
(十五)教师培训情况。以“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为引领,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打造我市“大学习、大培训、大提高”培训品牌,委托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组建培训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实施“院县校联动、教研赋能”听课调研活动,落实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提升计划,通过“以赛促训、以训促学、以考促用、以用促建”,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组织教师赴重庆、长沙、河南等地参加高考改革培训,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
(十六)教育评价负面清单问题监督机制落实情况。制发《关于设立违反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事项监督举报平台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问题监督机制,通过市教育局公众号对外发布,建立违反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事项反映平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主动发现和接收群众举报问题线索4条,整改完成4条,整改完成率100%。
(十七)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以中考体育考试改革为契机,引导学校、家庭、社会重视学生体质,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发展。组织中小学体育教研员深入学校开展教学诊断活动,举办课标培训,提高教研员和教师的教研教学水平。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1小时,逐步推进每天体育锻炼2小时试点工作。组织篮球、乒乓球、足球、田径等多项赛事活动,加快体教融合发展,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活动。
(十八)学生体质健康改善情况。举办丰富多彩的体育赛事和“阳光大课间”展示活动,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月”、“爱眼日”等主题活动,协调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体质健康监测、常见病健康影响因素调查和视力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视力、体质健康状况。2024年春季学期视力检测,儿童青少年近视率47.14%,较上一年下降9.77%,达到了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下降1个点的目标要求。
(十九)各部门依法落实安全责任情况。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公安机关强化学校上下学“护学岗”和校门口警务室建设,完善高峰勤务机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住建部门加强对学校燃气使用、建筑安全的排查治理,开展校舍建筑安全体检评估。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百日会战,集中对校车安全进行整治。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将学校、幼儿园列为重点检查领域。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及周边的便利店、超市开展检查,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二十)校园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制发《全市校园场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排查安全隐患问题938个,其中:已整改885项,正在整改53项。开展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发现欺凌苗头迹象172个,排查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1616次,收缴违禁物品67件。紧抓开学季、“安全教育月”等重要节点,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师生消防、交通、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十一)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家长陪餐制度,开展“食安龙江护民生”、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整治、“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下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及家长的营养认知水平。
(二十二)2023年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3年省对市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制发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各地各部门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形成《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省教育厅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函》,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工作成效
(一)注重改革破冰,提升职教发展效能。成立职教集团和市域产教联合体,紧密对接地方产业和经济,提升服务地方经济能力。组织职业学校入企调研,征集企业诉求55项,搭建职校与企业的“互通桥”。成立绥化市域康养护产教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涵盖政府部门、高校、行业企业共112家理事单位。举行绥化市联合体启动仪式,会上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绥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兰西县泽惠医院、阿城区中医院等10余家单位达成合作协议。
(二)注重队伍建设,涵养教育发展活水。通过我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开展“践行教育家精神,我市全国模范(优秀)教师事迹展播”系列报道12期,宣传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事迹300余篇,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广大基层教师。推荐全省师德先进集体5个、师德先进个人17人,评选全市师德先进集体20个、师德先进个人188人。全年组织20000余名一线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跟踪培养初中新任职校长、骨干校长100人。举办市直学校校(园)长论坛暨市直校(园)长领导力竞赛,强化提升业务能力。
(三)注重综合治理,教培乱象有效遏制。年初以来,全市共开展执法检查55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35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70余辆次,依法予以取缔无证无照“黑补课班”10余家,约谈警告存在违规问题的托管机构、自习室、小饭桌120余家;整改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40余起,依法摘除违规培训广告条幅、广告宣传板(LED屏)130余块,查处违规办学行为32起,行政处罚约15万元。我市“双减”工作推出的《绥化通过“四化四实”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效能》典型经验做法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双减”工作优秀案例。
(四)注重内涵发展,家校共育成效显著。2023年10月,黑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市成功举办,为全省提供绥化经验。2024年1月,绥化市北林区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校家社协同育人实验区,目前,正扎实推进实验区建设工作,打造“1234N”特色模式,开展丰富多彩的育人机制。创建国家级家庭教育实践基地校1个、省级家庭教育实践校2所。绥化家庭教育工作经验被教育部、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网、省委奋斗杂志社等多家媒体发布。
三、存在问题
(一)教育投入仍有不足。受三年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县级财力紧张,教育成本性支出减少,随着学生数逐年减少,教育事业费收入减少,直接导致教育投入降低。
(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达标。2023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37.9%,其中:北林区16.12%,肇东市2.54%。
(三)教育专网建设进度缓慢。专网建设配套资金尚未落实到位。
(四)学生体质健康良好率不达标。2023年,学生体质健康良好率21.86%,优良率26.82%,达标率86.74%。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与国家基础教育阶段“不低于50%”的目标有一定差距。
四、下步工作
我市将继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补短板、扩优质、惠民生,全面弥补差距不足。
(一)加大政策宣传,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加大教育投入,保障各类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障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及时掌握国家教育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为教育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压实各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推动已建成的幼儿园落实配套设备设施建设,完成师资配备工作,确保幼儿园及时开园招生。通过专项调度、实地督办等多种方式跟踪肇东和北林两地公办幼儿园建设进度。
(三)多方筹措,尽快匹配教育专网建设资金。及时与运营商沟通完善建设方案,资金到位后立即启动建设程序。
(四)落实体育课时刚性要求。开展“晒课表”活动,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强化健康教育,完善体育家庭作业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体育共建活动模式,举办丰富多彩的体育赛事,促进学生体质的提升。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