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7月27日上午,全市业务大讲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辅导报告会举行,省宣讲团专家、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二级教授关健英来绥讲座。

韩雪松、任立辉、付秀芳、袁成宝、董鹏翔、张铁民、吕英斌、马秀慧、关海涛等出席,张福超主持。
关健英用深厚的理论见解、鲜活的实践视角、通俗严谨的语言,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产生过程、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要原则、主要内容,深刻阐释以法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路径,对全市各级干部准确把握新法立法主旨和实践要求,切实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提供有力指导。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把各项法定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积极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以严实责任和法治精神推动巩固全市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局面。

专题辅导报告会以视频形式举行。市级四个班子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市法检两长;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属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副处级年轻干部参加。各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