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工作部署,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绥化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11月15日向绥化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王群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张宝伟作表态讲话,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陈宇辉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绥化市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绥化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抓整改、促落实、见实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中有进。
督察指出,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美丽龙江、绿色龙江建设目标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仍有不足。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缺乏系统性思维,大局意识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严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水生态环境治理形势严峻,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工作滞后,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问题突出,水质提升工程存在短板弱项。部分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缓慢,农村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存在弱项,报废机动车违规拆解污染隐患突出。部分领域生态破坏问题多发,黑土地保护监管不到位、矿山非法开采问题屡禁不止,违法破坏自然资源、违规河道采砂问题突出。
督察要求,绥化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绿色龙江建设大会精神,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建设绿色龙江。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折不扣完成督察整改任务。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责任落实不力,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严肃、精准、有效问责,确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督察强调,绥化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迅速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15个工作日内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绥化市委书记张宝伟表示,绥化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认领督察反馈问题和意见,严肃认真、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整改收到实效。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坚决的态度抓整改。始终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补齐环保短板、生态弱项的重要契机,作为提能力、转作风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树牢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助力绥化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坚持问题导向,以更严格的标准抓整改。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对表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因地制宜研究落实常态长效解决之策,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敢于动真碰硬,以更务实的作风抓整改。市县两级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力量,细化整改举措,加快整改进度,强化举一反三,全力跟踪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调度,建立约束机制,严肃执纪问责,以更严明的纪律抓整改,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把督察组反馈的意见落实好,把突出的环境问题治理好,把绥化的绿水青山保护好,努力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反馈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绥化市各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