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政策解读
【问答解读】绥化市2024年度政府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
日期:2024年03月28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一问:活动主题是什么?

答:绥化市2024年度促消费稳增长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

二问:什么时间发放?

答:2024年3月起至12月末,计划分4批次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其中:3月末前完成第一批次、6月末前完成第二批次、9月末前完成第三批次、12月末前完成第四批次。具体发放时间和发放频次,将根据省市相关部署和工作需要科学调整消费券发放时间和增减发放批次。

三问: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答:在绥化市域内购置乘用车(含3.5吨以下货车)新车金额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兑现消费券4000元;购车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兑现消费券5000元;购车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兑现消费券6000元;购车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不含30万元)兑现消费券7000元(兑现消费券购车金额为车辆本身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每辆车兑现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在绥化市域内购置家电(含手机)家居装饰用品累计消费金额1000元以上(含1000元)补贴100元,累计消费金额2000元以上(含2000元)补贴200元,累计消费金额3000元以上(含3000元)补贴300元,累计消费金额5000元以上(含5000元)补贴500元,累计消费金额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补贴1000元,此类消费券单笔补贴最多1000元。

活动期间,鼓励消费者在绥化市域内餐饮、住宿、商场、超市、成品油等行业消费金额满50元立减10元、满100元立减20元、满200元立减40元、满300元立减60元、满500元立减100元。

四问:发放范围和资金额度有哪些规定?

答:2024年按计划面向绥化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发放政府消费券3800万元,其中:发放汽车消费券1860万元、家电家居装饰消费券1240万元、通用类消费券700万元。3月底前计划发放政府消费券1600万元,其中:发放汽车消费券800万元、家电家居装饰消费券600万元、通用类消费券200万元;6月份前计划发放政府消费券600万元,其中:发放汽车消费券300万元、家电家居装饰消费券140万元、通用类消费券160万元;9月份前计划发放政府消费券800万元,其中:发放汽车消费券380万元、家电家居装饰消费券250万元、通用类消费券170万元;12月份前计划发放政府消费券800万元,其中:发放汽车消费券380万元、家电家居装饰消费券250万元、通用类消费券170万元。

五问:资金从哪里来?

答:采取由各县(市、区)分摊方式筹集消费券资金,由市财政局通过市县间结算流程一次性将各地应承担的资金上解到市财政,方便市政府随时启动消费券发放活动。各县(市、区)全年上解资金额度如下:北林区、肇东市、安达市、海伦市分别上解410万元,兰西县、庆安县、绥棱县、望奎县、明水县、青冈县分别上解360万元。

六问:发放有什么规则?

答:购买新车的消费者,需通过政府公开征选方式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填报(报送)购车人资料、购车发票(绥化)、银行卡pos交易小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消费者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及资料申请补贴。

购买家电(含手机)家居装饰装修商品的消费者,需通过政府公开征选方式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填报(报送)购物发票(绥化)、银行卡pos交易小票、消费者银行卡号及其他材料等相关信息申请补贴。

消费者在活动时间内,需通过政府公开征选方式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通用消费券进行抢券认领,购买活动商品或接收服务时通过扫码付款自行兑付满减优惠。

七问:补贴资金如何审核把关?

答:为做好补贴资金审核把关工作,聘请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对每个批次发放的政府消费券中汽车类、家电家居装饰类补贴资金进行逐笔审核,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

八问: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成立绥化市促消费电子券发放工作专班。二是把电子券发放工作作为促消费稳增长首要任务,明确具体负责人,强化与第三方平台监管合作,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督导管理,层层压实责任。三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让更多消费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