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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绥化市2024年度水质整改方案》的解读
日期:2024年02月12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一、文件起草依据

依据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1-12月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黑水防办〔2024〕2号)文件明确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河流水质改善,特编制本《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全市水质改善工作目标和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流域治理,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贯穿“四个体系”工作抓法,形成工作闭环,努力推进全市水质提升。《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及组织保障四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改善呼兰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预防与治理相结合,推进河流岸上、岸下同治,按照“四个体系”强力落实问题整改,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招、见责、见时、见效,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整改目标

依据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给我市的水质目标,结合我市河流水质现状,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工作思路,坚持“自我加压,跳起摸高”的工作原则,提出了呼兰河流域内污染源得到有效管控,到2024年底,国考断面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肇兰新河保持Ⅴ类水质的工作目标。以上水质目标达到后,预计我市水质排名在全省会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三)整改措施

《方案》确定了8个方面15项工作任务,按照水污染防治各行业部门职责分工,将任务分解到生态环境、水务、住建、农业农村、城市综合执法局五个部门牵头推进,各县(市、区)具体落实。

(四)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绥化市水质超标问题整改领导专班,建立市县两级联动、重点工作调度等机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对流域问题全过程推动,确保按时序进度、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完成目标。